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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宿迁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年度报告
发稿人:宿迁市编办  日期:2021-06-01 16:43:43.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1300314038511F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0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宿迁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宿迁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农村集体财务与集体资产管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级财会人员及乡镇农经人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农经统计及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等。

    

宿迁市委党政办公大楼450室

法定代表人

解霞军

开办资金

2(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84.08

278.93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及时变更事业单位名称及举办单位。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1、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2020年4月20日,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的通知》(苏农便〔2020〕49号)要求,我们下发《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地在2017年度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开展2018年度、2019年度集体资产清查,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4月22日,我们召开专题业务推进会,以会代训,指导各地按照农业农村部等九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7〕11号)要求,就资产变动情况进行清查核实,并将资产清查数据通过全国清产核资系统报送。截至目前,所有县区均通过全国清产核资系统完成数据填报工作。 2、有序完成“三资”监管平台验收。为进一步健全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功能,2020年6月4日,我们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完善和第二阶段验收工作会议,根据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验收方案要求,对农村廉情预警、信息公开、“e阳光”(手机APP)子系统完成及运行情况进行评分验收。同时组织各县区结合使用情况,对平台功能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不断完善“三资”监管平台功能,提高“三资”管理信息化、公开化水平。 3、积极出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为从源头上堵住“三资”管理制度漏洞,2020年4月20日,我们出台了《宿迁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从资金、资产、资源、“三资”平台、产权交易、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村级财务监督、农村小型项目、农村土地承包等九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三资”管理,要求各县区积极谋划组织,狠抓关键举措,强化督促检查,确保“三资”管理办法落到实处。2020年7月份和10月份,就“三资”监管平台账务处理、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村居基本账户使用等方面,我们组织了两次专项督查,从检查情况看,全市“三资”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成效明显。 4、加快推进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为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2020年4月10日,我们召开全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业务推进会,会上请沭阳县农业农村局和沭阳县扎下街道介绍近年来村级财务管理主要做法及工作经验,布置2020年村级财务管理重点工作,统一了“三资”监管平台会计业务纠错办法。会后,我们组织各县区业务人员现场观摩了沭阳县扎下街道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档案及制度建设情况,通过集中学、听汇报、看现场等多种方式交流、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工作。2020年11月4日—6日我们组织了村级财务管理业务培训班,从会计职业道德、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实务等内容对各县区、乡镇从事村级财务管理的业务人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并在培训课程结束后进行了结业考试,对本次培训班的成果进行检验,全面掌握参加培训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 (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1、巩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自2014年始到2017年底已全面结束,全市应开展确权乡镇、村居均已开展工作,实测土地面积562.7万亩,占二轮承包土地面积107.9%;94.13万户农户完成签字确认,签字率为99.3%,发放证书93.64万本,占比98.75%。为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数据维护及证书变更工作,我们多次与山东青岛太阳软件公司进行对接,并选取宿城区进行试点,初步构建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系统。2020年4月10日,我们召开业务推进会,要求县区做好土地确权数据维护和确权档案保管工作,进一步巩固确权颁证成果。同时要不断加强土地承包纠纷调处能力,严格按照《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扎实做好信访处理工作,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2、加快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围绕坚持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促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并行,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核心,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落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 3、加快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庭建设。今年来,我市以出台仲裁委员会文件、保障仲裁工作经费、固定仲裁场所、配套设施设备、队伍建设等为重点,要求县区根据《仲裁法》要求,结合2019年机构改革变动情况,更新仲裁文件、仲裁员名册,继续加强仲裁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庭在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 4、全面开展土地流转专项整顿。针对农村土地流转经常发生的纠纷情况,我们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整顿的实施方案》(宿农经〔2020〕2号),并于8月上旬召开全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专项整顿工作布置会,会上市局分管领导对各县区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专项整顿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并对《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项整顿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对本次整顿内容、时间节点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整顿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从2020年8月至11月,用3个多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完成本次土地流转专项整顿工作。 (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2020年上半年以来,我们继续以《宿迁市振兴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为引领,因村施策组织推进落实,多层次、多渠道促进集体经济发展,重点抓好三个方面: 1、编制增收项目清单。2020年1月7日,我们下发《关于编制2020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计划清单的通知》,指导村居因地制宜,一村一策,编制2020年度村集体经营性收入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全市总计编制村集体增收项目2.2万个。 2、保障经济平稳运行。2020年4月20日,我们出台了《宿迁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统一会计业务纠错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使用,多措并举,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平稳运行。 3、强化工作跟踪督进。今年以来,我们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列入乡村振兴目标考核,利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加强日常工作调度,按季度对各县区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情况进行分析并通报到县区,通过晒成绩、找不足,营造一种“比学赶超”的集体经济良好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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